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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柏克希爾

創立緣起
2008下半年起,對經商與創業充滿熱忱的柏克希爾創辦人之一 ── 曾元登,開始積極地探求相關的知識與資訊。而自2007年起經營財金投資部落格《柏克希爾哈薩維》擁有不少忠實讀者的柏克希爾另一創辦人──林育詩,則是得自2009年5月參加新加坡《富爸爸亞洲行》的收獲與啟發,從同年6月起,在其所舉辦的讀友講座中,加入與貴金屬投資相關的內容。因緣際會之下,元登也報名參與了育詩的講座,從中深深體認到當今國際金融秩序不合理的一面,以及這其中貴金屬──特別是白銀所具有的關鍵地位。再經過與創始股東之一的林信榮進行深度的意見交換後,元登更加肯定在接下來的數年內,不論對個人或台灣社會整體,白銀都會是最具保值、避險功能的貴金屬,而且白銀價位也將走出一大段可觀的漲幅。

懷抱著這樣的信念,2009年8月起,元登率先在信榮的部份出資協助下,於露天拍賣網站設立「阿登轉運站」銷售進口銀幣,兩個月間成功售出逾千盎司;當時國際白銀現貨價格每盎司僅約13~14美元。元登便進一步邀集育詩共組公司,在11月份三人聚首芻議公司目標與架構之後,基於BookSilver中譯近似於「訂購白銀」、「知識與白銀」之意,且與育詩部落格的前四字諧音,「柏克希爾股份有限公司BookSilver Inc.」便在2009年12月17日正式獲准設立。

2009年11月元登、育詩、信榮三人的會談中,確立了以「推廣即時、正確之財務資訊並提供適切之投資管道,以保護客戶資產免受通膨危機之衝擊。」為宗旨,而「誠信」、「勇於挑戰」、「利人利己」則是公司的三大核心價值;這些共識也在公司成立之後明定於章程之中。

(編按:曾經為柏克希爾的創立與初期拓展知名度立下汗馬功勞的育詩,儘管已在2011年離開柏克希爾團隊,且另行設立同名公司與原公司惡性競爭,然而遺憾與沉痛之餘,感念他過去的付出與貢獻,我們仍祝福他往後的事業一切順利。)


大事記

2009/12/17

柏克希爾股份有限公司BookSilver Inc. 成立。

2010/1/18

柏克希爾官方網站 www.booksilver.com.tw 正式公開,為台灣實體白銀買賣,開啟了全新局面;國內的財商教育領域,亦再添生力軍!
兩位創辦人共同發表了「
柏克希爾公開信」,闡述創業初衷與理想。

2010/2/28

創辦人曾元登發表華爾街前,我們站在同一邊一文,簡述創業過程並回應Fred評論。

2010/4/28

柏克希爾開始引進各國流通金幣,讓台灣貴金屬市場的選擇,更具多樣性。

2010/10/1

柏克希爾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,以精密專業之質譜分析法(ICP-MS),抽樣檢驗自國外引進銷售之白銀條塊,讓投資人與消費者更安心。
[檢測報告書一][檢測報告書二][檢測報告書三]

2010/12/31

柏克希爾2010年度總營業額合計達 1億8600餘萬,白銀商品總銷售量逾7公噸 (約22萬盎司),為增加台灣國內投資型實體白銀的整體持有量,持續努力。此時國際白銀現貨價格行情達每盎司30~31美元。

2011/1/16

有鑑於國內黃金商品買賣的管道已非常成熟,相較之下,作為柏克希爾創立主軸的白銀商品,在國內仍有待集中資源心力以提供更完整的服務與更積極的推廣,因此,柏克希爾決定中止黃金商品相關業務。

2011/6/1

秉持確實為消費者把關之精神,柏克希爾委託國內知名貴金屬業上市公司──佳龍科技(9955)以更高規格之ICP-OES檢測法進行精密檢測,結果顯示NTR銀條及Scottsdale銀條白銀純度皆達999 (分別為≧99.97%及≧99.96%)。
[
檢測報告書四] [檢測報告書五]

2011/6/30

柏克希爾2011上半年營業額超越2010全年度總額,達 1億9400餘萬,白銀商品銷售量近5公噸 (約16萬盎司)。


股東事務
前言/
柏克希爾未曾公開發行股份,依法並無公開揭露股務資訊之義務。然而,貴金屬交易首重誠信,因此柏克希爾認為,讓客戶明瞭該公司對於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宜的嚴謹處理,確實有其必要,因此將相關重要記事摘要公布如下,敬請各界實體白銀投資人共同參考、指教。
附註/
柏克希爾已自2011/10/28起解散,以下資料謹供參考。

2009/12/17

申請登記設立獲准。初始發行股份共普通股10萬股。
由於公司初創,業務仍屬單純,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兩位創辦人並列公司決策中心。但依法「股份有限公司」須設置至少三名董事,並互推一人為董事長,故由創辦人之一林育詩擔任董事長,另一創辦人曾元登擔任第二席董事,第三席董事則暫登記為創始股東之一廖志偉。
兩位創辦人並約定,公司帳戶印鑑須將兩人之印鑑一併列入。

2010/6~7

林育詩在未取得創始股東之一陳翔雲完整書面同意下,欲片面以陳翔雲原始出資額收購其持股,並通知公司委任之會計師,逕行變更董事長持有股數之登記,將陳翔雲之持股逕自登記於其名下。
經曾元登及創始股東之一林信榮介入協調後,林育詩同意提高收購陳翔雲持股之出價,雙方和解。

2010/7/18

召開99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。
曾元登、林信榮為避免類似林育詩逕自變更股權登記之爭議事件,決心力促公司制度健全化,並藉此次股東臨時會推動(1)制訂較周延之公司章程、取代公司初設時僅套用一般通用範例之條文內容(2)改選董事、監察人,並昭示全體股東,改選後之董監,應依法賦予完整職能。
改選後,董事長及第二席董事不變,而由當時持股比例居第三位之股東林信榮當選為第三席董事,持股比例居第四位之股東廖志偉當選為監察人。
另外,在林育詩主導並積極遊說下,會前公司已決定以每股新台幣400元的高溢價發行新股5,000股,新股的募集也在會後正式展開。

2010/8/13

發行新股普通股5,000股順利募集完成,並登記生效。已發行股數總計增加為10萬5千股。

2010/10/12

林育詩以提匯款方便為由,主張取消自公司初設起即並列為公司帳戶印鑑之曾元登印鑑,並不顧曾元登一再明示反對,逕自前往銀行,將曾元登印鑑加以取消。

2010/10/25

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。為7月份董監改選後,首次實質召開之董事會。監察人廖志偉全程在場列席,且對會中各項決議,當場均未表示任何異議或指正。
此次會議主要內容有:(1)於董事會之下設置執行長,落實分工,以解決兩位創辦人並列公司最高決策者、分際不明的問題,並決議聘任林育詩為執行長。(2)公司當時位於永和之所在地,空間設備漸不敷使用,於討論尋覓合適搬遷目標時,林育詩以便於全力投入工作為由,堅持公司所在地須兼為其住處。董事會最終決議:公司與林育詩個人住處,至少須以「各有不同大門、分別獨立進出」為限。(3)決議開始施行零用金制度。
另外,公司業務持續蓬勃成長下,資金規模仍嫌不夠寬裕。然而7月份公司甫成立半年多,第一次增資便以極高溢價發行新股,使得後續募資規劃大受侷限,董事會對此也難以達成共識,過高溢價增發新股的缺點逐漸浮現。

2010/11/26

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。監察人廖志偉全程在場列席,且對會中各項決議,當場均未表示任何異議或指正。
由於林育詩自前次董事會結束後,出現(1)董事會議事錄遲未簽章(2)不依決議施行零用金制度(3)仍執意尋找住辦合一之公司新址(4)逕自刪除現金帳中原列為公司費用之購買網址預付款項,事後再宣稱公司網址係他個人擁有   等作為
,加上先前逕自變更股權登記及變更印鑑等情形,故董事會決議,解除其執行長及董事長職務。
董事會一致同意改聘曾元登為執行長,且改選曾元登為董事長。
儘管林育詩所餘僅董事身分,兩位創辦人仍約定林育詩繼續留任工作團隊,並享有與曾元登完全同額之薪酬。

2010/12

5~7日:林育詩未事先告知,突將原提供予公司共用之事務機器取走,且遠赴外地接洽規劃其個人新事業並廢弛份內職務,影響公司正常營運。
8日上午發現林育詩無預警將公司其他設備、網路、電話等,一夜之間遷移至其新住處,造成公司極大衝擊。且自該日起至月底止,幾乎每天皆未至公司所在地上班。

2010/12/21

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。董事林育詩原本準時簽到出席,但因不能接受會議進行錄音,故刪除簽名後離席。監察人廖志偉全程在場列席,且對會中各項決議,當場均未表示任何異議或指正。
針對林育詩11、12月份各種作為,董事會決議自2011/1/1起免除其員工職務,且2011年1月初將發放予各員工之工作獎金,林育詩的部分依原計發金額減半給予,但其底薪仍如數發給。

2011/1/3

林育詩堅持依原計發金額全數領足上述工作獎金,並揚言不惜興訟。執行長曾元登基於尊重林育詩先前對公司的付出與貢獻,且為了及早平息爭議,決定將林育詩經董事會決議減發之半數獎金,改以離職金名目發給(金額達新台幣60餘萬)。林育詩則在確定可如數領得原計發金額之前提下,同意未來若另創新事業,也將不會與柏克希爾競相經營同樣業務。

2011/1

林育詩另逕自設立「柏克希爾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」,並對外發送說明書募集資金。
儘管該控股公司直到2011年1月下旬,才開始持有不到5%的柏克希爾股權,但林育詩卻在募資說明書中宣稱該控股公司已持有49.5%的柏克希爾股份,且以此與柏克希爾2010年每股獲利為基礎,將該控股公司新股認購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500元,並強調本益比僅6.5。
(上述募資說明書,截至2011/8/15為止,仍可在以下網頁任意下載:
http://www.eoenet.com/manage/0100166325232.aspx)

2011/1/20

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。曾元登、林信榮事後得知,董事林育詩當天上午起突遭檢調搜索與約談,以致不克出席(參見以下說明)。監察人廖志偉全程在場列席,且對會中各項決議,當場均未表示任何異議或指正。
曾元登、林信榮基於(1)公司年營收已近2億,實際股本卻僅300萬,庫存部位明顯不敷大量訂單湧入所需,確實有進一步擴充資本規模之需求。但第一次增資時每股溢價過高,已使後續增資發生困難(2)林育詩成立之控股公司,以尚未實際持有之股權,高價徵求認購入股者,若因此而與其他投資人發生糾紛,恐連帶損害柏克希爾之信譽  等考量,迫不得已在本次董事會中,以「低股價、高股數」原則推動本公司第二次發行新股,並決議通過實施。同時為顧及2010年7月認購高溢價增資股股東之權益,董事會並附帶決議,公司應於2011/4/30前,以每股新台幣410元收購該高溢價股份(即實施庫藏股)。

2011/1/21

林育詩於創辦柏克希爾前,曾透過部落格銷售期貨交易決策軟體,因涉嫌違反證券期貨相關法令,故2011/1/20遭檢調搜索約談。部分媒體因報導疏失,誤稱林育詩係經營柏克希爾而涉嫌違法,故柏克希爾發表聲明加以澄清。

2011/1/26

林育詩與廖志偉所有持股,全數轉讓予他人。除林育詩轉讓對象其中之一為「柏克希爾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」外,其餘轉讓對象皆為自然人。該控股公司自此時起,才開始持有柏克希爾之股份,且持股比例僅占4.91%。

2011/2/10

發行新股普通股42萬股正式生效。已發行股數總計增為52萬5千股。新股發行後,林育詩所設立之控股公司持股比例僅占4.19%。

2011/3/12

召開100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。
林育詩、廖志偉之董事、監察人身分,到此時才正式解除;但此二位自2月份起,便同時擔任「柏克希爾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」之董事,已涉嫌違法。
補選股東郭廷嘉遞補為第二席董事、股東游佳鈴遞補為監察人。

2011/3/30

依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之決議,實施庫藏股:2010年以毎股400元高溢價認購增資股之股東,全數接受公司以每股410元買回。

2011/6/19

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。董事長曾元登為使公司制度更加健全、董事會與經理人分工更加明確,提出自7月1日起辭卸兼執行長(總經理)職務。董事會決議准辭,並決議自7月1日起委任林信榮為總經理以遞補之。
召開100年度股東常會。由董事會依法提出營業報告書、財務報表與盈餘分派議案,經監察人查核並出具報告書,提交股東常會承認通過。

2011/7/1

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41萬8百股。已發行股數總計增為93萬5千8百股。


「……
顛覆資本主義制度最好的辦法就是使其貨幣貶值。通過連續的通貨膨脹過程,政府可以秘密地、不爲人知地沒收公民財富的一部分。用這種辦法可以任意剝奪人民的財富,在使多數 人貧窮的過程中,卻使少數人暴富。沒有任何手段能像它(通貨膨脹)這樣如此隱蔽和可靠地來顛覆現政權了。這個過程潛在地積聚了各種經濟規律中的破壞因素,一百萬人中也不見得能有一個人看得出問題的根源。」

 --- 經濟學大師 凱因斯

 

國民黨接收台灣後,於1946年5月21日由台灣銀行發行舊台幣,與「台灣銀行券」的兌換率是一比一。意即,甫發行的舊台幣與日圓是等值的貨幣。但三年後的1949年6月15日,台灣人民卻要用四萬元的舊台幣,才能兌換到一元的新台幣。這段歷史就是有名的「四萬換一塊」心痛往事, 問問身邊老一輩的父母或祖父母都知道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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